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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干锋:我的法治梦
发布时间:2015-01-26

我的法治梦

集团综合管理部 李干锋

(一)

“I HAVE A dream”这是马丁路德金在为赢得种族平等时的呐喊,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。今天,我也想说说我的梦想。从小,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警察,因为那金灿灿的警徽,飒爽英姿的警服,就是最吸引我的风景,后来我知道其实它更代表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。2007年的一则征兵公告,让我志愿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军入伍,到西藏从军服役。

2008年3月14日,在拉萨发生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,这是由达赖集团有组织、有预谋、精心策划煽动的,由境内外“藏独”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制造的。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法律的秩序,我们接到命令,迅速参与到维稳处突中去。记得当时暴乱分子手拿藏刀乱舞、石头如雨砸下、开水迎头泼来,我们则用盾牌、身体组成人墙推进,爆震弹、催泪弹掩护。在两个月的坚守日子里,我们和衣而眠,枕戈待旦,先是在东风大卡车上蹲着睡觉腿一会就麻了,后来在山腰里住帐篷、吃压缩干粮,我们曾有过恐惧,但更多的是愤怒、团结、互助、勇敢、服从和坚强……最终成功平息了暴乱,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保卫了人民群众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每当节假日我们身穿军装外出巡逻时,无论是列队走在大街上还是站在军用大卡车上,当地的藏民都会自发地站在公路两旁手拿国旗挥舞着,小朋友们则向我们敬少先队礼,可爱淳朴的他们以这样独有的方式向我们表达着喜爱和敬意,令作为军人的我们自豪感与责任感油然而生。此刻,我们就是他们的守护神,是法律的忠诚卫士。

(二)

“国无常强,无常弱。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”
   ——韩非子

这是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韩非子的论断,当时,战国纷争,诸候称雄,秦国贫弱,却通过立新法,励精图治,由商鞅变法自强,最后终于灭六国而统一天下。但秦朝统一后,却行独裁暴政,施苛刑峻法,终致激起民变,二世而亡。

《过秦论》有言:“呜呼!灭六国者,六国也;非秦也。族秦者,秦也;非天下也。”秦朝兴衰强弱的原因固然很多,但行良法之治,人人奋发;施恶法之治,人人自危,则无疑是其内在的根本原因。唯有崇尚和信奉集人民之智慧、聚民族之精神、合一国之力量的良法,才能万众一心,所向披靡,推动国家走向强盛。

那么,法治是什么?法治是相对人治而言,依照中国传统,省长管市长,市长管县长,县长管乡长……上级管下级,下级听上级的,官大一级压死人,这就是人治;如果省长、市长、县长、乡长…都听法律的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权力受法律的管治,这就是法治。简单说来,人治就是人说了算,权力至上;法治就是法律说了算,法律至上。

那么,我国当下的法治状况到底如何呢?

都说“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”。“依法治国”虽早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了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’的十六字法制建设方针, 1997年,中共十五大又提出,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并提出要加快构建法律体系,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法治国家。2011年3月,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。到2010年底,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、行政法规690多件、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。

但在现实生活中“人治”、“权大于法”的怪象仍随处可见。例如,现今在经济,甚至是司法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、矛盾,都少不了行政干预的影子。人们在工作、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、难处,首先想到的不是守法、用法、按法律办事,而是习惯于托关系、找熟人;孩子进幼儿园、上好学校靠托人找后门,找工作靠“拼爹”打招呼,看病动手术要给“红包”……

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有的官员才敢肆意妄为,贪污腐败,挥霍公款,声色犬马,滥用职权;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商人才敢不守诚信,制假售假,破坏环境,从地沟油到毒奶粉;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校长才敢强奸幼女;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老百姓活得没有尊严、没有安全感,房子被强拆,土地被强征,有理无处讲,有冤无处申。

而如果有了健全的法治,我们就能够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,让它不能为非作歹,只能为人民谋幸福;才能百姓不畏权,领导不特权;有了健全的法治,我们的人权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,“城管”与小贩才能共欢笑,医生与病人才能心连心,学子们才能公平竞争,就业不求人。有了健全的法治,才有依法行政,才有司法独立,才有新闻自由;才能实现习总书记所说的: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;有了健全的法治,公平正义才能如阳光普照大地;有了健全的法治,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实现伟大的中国梦!


(三)
 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,法治中国也是大势所趋。习近平总书记说:小智治事,中智治人,大智立法。治理一个国家、一个社会,关键是要立规矩、讲规矩、守规矩。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必须坚持依法治国,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、全局性、长期性的制度保障。

同时我们欣喜地看到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主题!全会提出: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、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、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,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但是,让人不可忽视的是,大到国家,小到企业,我们制定的制度不可谓不多,但是贯彻执行的时候却总有差强人意、打折扣,搞变通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法律(制度)的权威也在于实施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依法管理企业不仅要写在文件里,更要落在实践中,就必须强化法律(制度)的执行力和约束力。

我想告诉大家的是,建设法治社会,从我们每一位主动增强法治意识开始,对于法治进步,我们不能旁观、不能被动、不能冷漠,每一位新时代的中国人都是法治大厦的建设者,法治大厦的根基就奠立在每一位公民的法治意识上。当每一位公民的心里都牢牢树立了法治意识,都将法律当成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,法律就会变得无比强大,就会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,就会成为悬在权力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就没有人敢轻视法律,没有人敢践踏法律。因为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,全国公民一声吼,再大的官帽也要丢!真诚地呼吁:每一位公民,都能做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一滴水、一粒沙。

知道,法治梦,我的梦,不是“春风得意马蹄疾”,而是“人间正道是沧桑”,但是我们只要坚持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,就一定会“长风破浪会有时、直挂云帆济沧海”,借用一句话:正义也许来的晚,可是我们等得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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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干锋:我的法治梦
发布时间:2015-01-26

我的法治梦

集团综合管理部 李干锋

(一)

“I HAVE A dream”这是马丁路德金在为赢得种族平等时的呐喊,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。今天,我也想说说我的梦想。从小,我的梦想是当一名警察,因为那金灿灿的警徽,飒爽英姿的警服,就是最吸引我的风景,后来我知道其实它更代表着法律的神圣和尊严。2007年的一则征兵公告,让我志愿以在校大学生的身份参军入伍,到西藏从军服役。

2008年3月14日,在拉萨发生了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,这是由达赖集团有组织、有预谋、精心策划煽动的,由境内外“藏独”分裂势力相互勾结制造的。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维护法律的秩序,我们接到命令,迅速参与到维稳处突中去。记得当时暴乱分子手拿藏刀乱舞、石头如雨砸下、开水迎头泼来,我们则用盾牌、身体组成人墙推进,爆震弹、催泪弹掩护。在两个月的坚守日子里,我们和衣而眠,枕戈待旦,先是在东风大卡车上蹲着睡觉腿一会就麻了,后来在山腰里住帐篷、吃压缩干粮,我们曾有过恐惧,但更多的是愤怒、团结、互助、勇敢、服从和坚强……最终成功平息了暴乱,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,保卫了人民群众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每当节假日我们身穿军装外出巡逻时,无论是列队走在大街上还是站在军用大卡车上,当地的藏民都会自发地站在公路两旁手拿国旗挥舞着,小朋友们则向我们敬少先队礼,可爱淳朴的他们以这样独有的方式向我们表达着喜爱和敬意,令作为军人的我们自豪感与责任感油然而生。此刻,我们就是他们的守护神,是法律的忠诚卫士。

(二)

“国无常强,无常弱。奉法者强则国强,奉法者弱则国弱。”
   ——韩非子

这是法家的著名代表人物韩非子的论断,当时,战国纷争,诸候称雄,秦国贫弱,却通过立新法,励精图治,由商鞅变法自强,最后终于灭六国而统一天下。但秦朝统一后,却行独裁暴政,施苛刑峻法,终致激起民变,二世而亡。

《过秦论》有言:“呜呼!灭六国者,六国也;非秦也。族秦者,秦也;非天下也。”秦朝兴衰强弱的原因固然很多,但行良法之治,人人奋发;施恶法之治,人人自危,则无疑是其内在的根本原因。唯有崇尚和信奉集人民之智慧、聚民族之精神、合一国之力量的良法,才能万众一心,所向披靡,推动国家走向强盛。

那么,法治是什么?法治是相对人治而言,依照中国传统,省长管市长,市长管县长,县长管乡长……上级管下级,下级听上级的,官大一级压死人,这就是人治;如果省长、市长、县长、乡长…都听法律的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权力受法律的管治,这就是法治。简单说来,人治就是人说了算,权力至上;法治就是法律说了算,法律至上。

那么,我国当下的法治状况到底如何呢?

都说“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”。“依法治国”虽早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就提出了“有法可依,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,违法必究’的十六字法制建设方针, 1997年,中共十五大又提出,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并提出要加快构建法律体系,推进依法治国,建设法治国家。2011年3月,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。到2010年底,中国已制定现行有效法律236件、行政法规690多件、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。

但在现实生活中“人治”、“权大于法”的怪象仍随处可见。例如,现今在经济,甚至是司法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、矛盾,都少不了行政干预的影子。人们在工作、生活中遇到什么问题、难处,首先想到的不是守法、用法、按法律办事,而是习惯于托关系、找熟人;孩子进幼儿园、上好学校靠托人找后门,找工作靠“拼爹”打招呼,看病动手术要给“红包”……

正是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有的官员才敢肆意妄为,贪污腐败,挥霍公款,声色犬马,滥用职权;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商人才敢不守诚信,制假售假,破坏环境,从地沟油到毒奶粉;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校长才敢强奸幼女;因为没有健全的法治,老百姓活得没有尊严、没有安全感,房子被强拆,土地被强征,有理无处讲,有冤无处申。

而如果有了健全的法治,我们就能够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,让它不能为非作歹,只能为人民谋幸福;才能百姓不畏权,领导不特权;有了健全的法治,我们的人权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,“城管”与小贩才能共欢笑,医生与病人才能心连心,学子们才能公平竞争,就业不求人。有了健全的法治,才有依法行政,才有司法独立,才有新闻自由;才能实现习总书记所说的: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;有了健全的法治,公平正义才能如阳光普照大地;有了健全的法治,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实现伟大的中国梦!


(三)
  历史车轮滚滚向前,法治中国也是大势所趋。习近平总书记说:小智治事,中智治人,大智立法。治理一个国家、一个社会,关键是要立规矩、讲规矩、守规矩。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必须坚持依法治国,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、全局性、长期性的制度保障。

同时我们欣喜地看到,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主题!全会提出: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就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,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、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、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、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,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,坚持依法治国、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,坚持法治国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会一体建设,实现科学立法、严格执法、公正司法、全民守法,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
但是,让人不可忽视的是,大到国家,小到企业,我们制定的制度不可谓不多,但是贯彻执行的时候却总有差强人意、打折扣,搞变通。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,法律(制度)的权威也在于实施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依法管理企业不仅要写在文件里,更要落在实践中,就必须强化法律(制度)的执行力和约束力。

我想告诉大家的是,建设法治社会,从我们每一位主动增强法治意识开始,对于法治进步,我们不能旁观、不能被动、不能冷漠,每一位新时代的中国人都是法治大厦的建设者,法治大厦的根基就奠立在每一位公民的法治意识上。当每一位公民的心里都牢牢树立了法治意识,都将法律当成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,法律就会变得无比强大,就会把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,就会成为悬在权力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,就没有人敢轻视法律,没有人敢践踏法律。因为水能载舟,亦能覆舟,全国公民一声吼,再大的官帽也要丢!真诚地呼吁:每一位公民,都能做推动中国法治进步的一滴水、一粒沙。

知道,法治梦,我的梦,不是“春风得意马蹄疾”,而是“人间正道是沧桑”,但是我们只要坚持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吾将上下而求索”,就一定会“长风破浪会有时、直挂云帆济沧海”,借用一句话:正义也许来的晚,可是我们等得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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